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河北省体育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承办的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将于2018年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举办。日前,河北省体育局印发了《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组竞赛规程总则》。
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组比赛竞赛项目由社会组和嘉宾组两组。其中社会组有:航模、门球、轮滑、体育舞蹈、拔河、钓鱼、健身气功、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攀岩、毽球、射箭、笼式足球、三对三篮球、气排球、健美操、游泳、象棋、围棋、桥牌、国际象棋、国际跳棋、太极拳、中国式摔跤、网球、高尔夫球、台球、滑雪(单、双板回转)、速度滑冰马拉松、健身秧歌(腰鼓)、健身球操、柔力球、持杖健步走等34个小项目。嘉宾组有羽毛球、乒乓球、保龄球、网球、游泳、象棋、围棋、扑克牌(双升)等8个小项目。
在奖励措施方面,各项目均奖励前8名,具体办法按照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各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奖励。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奖励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团体比赛颁发奖杯。
参赛人员仅限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正式居住人员。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2017年12月31日(含)前已调入省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交流到外省(区、市)、解放军、行业体协,已在河北省以外的任何单位或在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注册的运动队在编的运动员;输送到河北省以外的任何单位的运动员,无论有何协议或该运动员户口仍在河北境内和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不得参加比赛。
附:《河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组竞赛规程总则》
(文章资料来源河北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