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华北油田)体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定州、辛集市文广新局,各游泳场馆: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中“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必须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的规定,2018年河北省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认证班于4月、5月在廊坊市和雄安新区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和鉴定等级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游泳救生员职业申报条件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受过一定的游泳训练,具有较强的游泳技能(能够达到25米速度游(男20秒内,女22秒内)和20米潜泳;详细考核标准请查阅救生员鉴定规范),年满18周岁。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能够达到25米速度游(男18秒内,女20秒内)水中徒手踩水20秒;详细考核标准请查阅救生员鉴定规范)。
(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申报条件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的游泳运动技术水平和组织指导健身活动能力。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游泳项目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二)取得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体育专业游泳方向专科以上学历者。
二、培训和鉴定内容、方式
培训和鉴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进行,内容分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业内专家执教。
鉴定的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试题自国家体育总局提取;技能操作部分由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质的业内专家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采取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大纲和鉴定规范可登录河北体育人才网(www.hbtyrc.cn)职业技能鉴定栏目查询。
三、培训单位、鉴定机构
培训单位:河北省游泳协会
河北搜才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鉴定机构:河北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协办单位:雄安新区安新县诚信游泳馆
廊坊市广阳区全民健身中心
四、批次、时间、地点、
廊坊批次:游泳救生员职业4月8日14:00-18:00报到,9-12日培训,13日鉴定考试。
雄安批次:游泳救生员职业5月4日14:00-18:00报到,5-8日培训,9日鉴定考试。
雄安批次: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5月9日14:00-18:00报到,10-13日培训,14日鉴定考试。
廊坊批次报到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全民健身中心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广场89号
乘车路线:廊坊站乘坐14路新华广场站下车即到
雄安批次报到地点:雄安新区安新县诚信游泳馆
地址:安新县医院西邻
五、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一)考生填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生信息电子报名表》(河北体育人才网下载www.hbtyrc.cn),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至hbtyrc@163.com报名,电子版蓝底照片一同发送。或扫描右上方二维码,在线报名。
(二)详情亦可加入“河北省游泳救生俱乐二部”(群号546789406)QQ群咨询,报名需注明参加批次。
(三)报名从即日起开始,廊坊批次限报100人,保定批次限报160人,2018年4月8日截止。
(四)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申报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学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
(五)学员请自备泳衣、泳帽,食宿自理。
六、培训和鉴定费用
游泳救生员初级培训费1000元,鉴定费180元;中级1200元,鉴定费230元。
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费初级1000元,鉴定费210元;中级1200元,鉴定费280元。
以上费用在培训报到时一并缴纳。
七、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受理:河北搜才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彦民 电话:0311-86661760、18731127727
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联系人:高博、冯旭 电话:0311—85266982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8号 邮编:050011